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四川省政府决定改变过去只在国有、集体企业中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作法,从近日起,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行专业技术称号授予制度,对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但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由政府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凡在个体、私营工商企业,港、澳、台同胞或外商投资的独资、外资、合资企业,以及不具有全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企业中从事技术、科研、营销、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三资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雇员,不受地域、身份和年龄的限制,均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的认定。高级工程师(称号)、高级经济师(称号)的认定,由四川省工商联征求各方意见后,通过群众推荐、民主评议,并报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